碧江区图书馆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发布时间:2018-01-18 00:00:00.0 | 作者:杨振英 | 阅读次数:836次

    2018116日,碧江区图书馆组织全体职工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集体学习了由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和文化共享工程湖南分中心联合举办,北京大学教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新主讲的解读《公共图书馆法》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共655条,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目的就是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来推动公共图书馆的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较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公共读书阅览权利,于201811日起实施。碧江区图书馆作为县级公共图书馆,宣传公共图书馆法,学习公共图书馆法既是对社会输出法律意识教育,也是提高业内从业人员的法律认识,推动事业发展的应为之举。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社会图书捐赠、未成年人服务、服务公示制度、服务反馈机制、读者个人信息保护、志愿服务等条款进行认真研读,使干部职工对公共图书馆的宗旨、使命、服务理念和社会功能等有了更清晰更深刻的认识。图书馆将通过图书推荐、宣传展板、网站报道等多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知晓率,鼓励社会公众走进图书馆,积极推动、引导全民阅读,扎实推进碧江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