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碧江区图书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群众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的创新,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对于继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行稳致远,具有重要深远意义。监察法共分9章,共69条,其中第十五条,第三款中提到“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属于监察范围。
碧江区图书馆负责人指出:要把学习《监察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学习贯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提高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的认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图书馆全体干部表示,我们要深学细悟监察法,有利于自身懂法守法,做到提高政治站位,面对新形势,适应新要求,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